陈送是新加坡开埠初期首批到来定居的先驱人物之一,他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1835年4月4日,新加坡第一份英文报章《新加坡纪事报》报导了轰动海峡殖民地的陈送死讯:“闻名海峡殖民地的华人富商陈送于今天下午在他位于谐街的寓所去世。”报导也指出,据说陈送出身低微,却积累了可观的财产。享年多少岁?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介于72至75岁之间。
陈送谜样的人生打从出生就充满传奇。据《新加坡史话》作者百克利说,陈送约1763年出生于广州。那么他是广东人无疑,可是他却是海峡殖民地三州府(槟城、马六甲及新加坡)的闽帮领袖,意味着陈送父亲是闽南人。他15岁离乡背井流浪到潮州人海外重要据点的印尼廖内群岛,后来移居槟城10年。他至迟于1814就定居马六甲。是年,海峡殖民地档案里记录了他一起民事官司。最后于新加坡开埠之初来到新加坡开荒辟地,终老于新加坡。
陈送人虽在新加坡,印尼、槟城和马六甲的官民仍然感受到其影响力无所不在。1824年,他在马六甲蓄奴主名单中被列为大蓄奴主,拥有10名家奴。自17世纪荷兰统治马六甲,蓄奴合法,且是财富和社会地位的象征。1825年,他被槟城列为当地四大华人首领之一。陈送也是恒山亭创立时的大董事之一。
收到欧商的抗议书后,驻扎官法夸尔对此事件非常不悦,下令助理警察总长彻查。助理警察总长即促苏丹立刻释放船长,并传该船长纪祝(Ji Choo)到警察署调查。厦门帆船船长纪祝于1821年2月23日在警察局的口供书,显示这起事件也和陈送有关:
道光元年农历二月十三日(1821年2月15日),我们来到了(新加坡)海岸,锚定后我到陈送的家,他差遣我到港务局办公室报到。在港务局办公室,我回答职员提出的问题,他写下我的答案后,送我去见港务长,他与我交谈一会后,就打发我离去。无论是港务长还是职员都没告诉我,必须去见苏丹或天猛公,他们也没有让我看港口条例。在这个月的第十七天(2月19日),陈送叫我去见苏丹和天猛公。我先就近去见天猛公。然后我去苏丹家,随身带了一件价值近二十元的小礼物。苏丹欣然接受礼物。苏丹问我为什么不早一点来见他。我通过通译峇峇陈汉回答我生病。苏丹叫通译峇峇陈汉联系陈送。通译还没到大门,苏丹就命令把我关起来,那时约下午两点钟。傍晚约六点半,我被释放。因此,我被囚禁将近四个半钟头。
我没有去见苏丹,直到被敦促才去。我无意违反任何港口条例,而是由于对上述条例的无知,对我的过失深表歉意。[1]
助理警察总长也拜会了苏丹。苏丹称因船长无礼而被扣留,苏丹也辩称按照港口条例,船长向港务局报到后,须拜会苏丹,礼物只是象征性,无礼物也无妨。助理警察总长向法夸尔报告事件经过。法夸尔命助理警察总长传达他对船长给苏丹送礼物之举的不满。由于船长在船上,助理警察总长只好通过陈送将驻扎官的讯息传达给船长,同时也敦促陈送拜会法夸尔。3月初,法夸尔也向在苏门答腊明古连的上司莱佛士书面报告事件经过。翌年莱佛士与苏丹及天猛公再签约,英国东印度公司每月支付苏丹五千元,天猛公八百元,苏丹及天猛公则放弃向船只征税的一切权力。新加坡遂成为名副其实的自由港。
这起事件凸显了陈送的人脉之广,他的交际网络可以直通新加坡最高的政府官员驻扎官法夸尔、警察总长、苏丹、天猛公。他俨然是新加坡开埠初期华社的首领,从事转口贸易的中国帆船船长一上岸,须即刻到他府上拜码头。
转达中国帆船船长的申诉
中国帆船船长也不时通过陈送,向政府反映或申诉一些在新加坡港湾遭遇到的船务问题。按照港务局的规定,帆船只准在今丹戎禺海滩修船,既不便也会增加费用。于是陈送于1823年4月代中国帆船船长向驻扎官法夸尔陈情。法夸尔即刻致下列函给港务局局长费林特(莱佛士妹夫),请他给予批准:
兹接到陈送的一份陈情书,一些中国帆船船长申诉如果被迫在箭角(Arrow Point,丹戎禺一带)修帆船所需的桅杆,他们将面临极大的困难、不便和额外费用,并请求允许他们在甘榜格南或直落亚逸海滩进行有关作业。我认为,政府应尽量给予经常出入港口的船只船长一切可能的便利和鼓励,而且我不知道给予有关的便利会给公众带来什么特别的不便,请你给予允准所请,除非你接到副总督反对的命令。[2]
代表华社欢送驻扎官法夸尔
从上述厦门船长被关禁事件及代中国帆船船长呈交请愿书,能看出陈送和法夸尔私交匪浅。他们之间的交情始自法夸尔担任马六甲驻扎官(1803-1818年)任内。1823年12月28日,法夸尔辞官离开新加坡回英国,各界热烈欢送。临别前夕,各界在法院举行送别会,各族商界代表致告别词。以陈送为首的华商代表团的演讲词充满感性,表达华商感谢法夸尔在新公平的仁政。以陈送为首的华商还送一个价值700西班牙元的银盘给法夸尔,上面刻有“他们对他(法夸尔)在马六甲和新加坡期间的品格和行政能力给予高度评价”字样。
陈送等致海峡殖民地总督请愿书
1827年5月20日,颜冻、陈送、林全、张亚满、杨皂及蔡鸭联名向海峡殖民地总督浮尔顿陈情,请政府制止注辇人(来自印度南部的回教徒)在恒山亭挖土出售牟利。由于他们这种不法行为,至今已有几个棺木被挖出来。“注辇人继续闯入请愿人的坟地,让死者不得安息,这种行为违反了我们的宗教习俗。因此,请愿人谨以崇高的敬意,谦卑地请您考虑上述情况,并授予地契,使他们可以在不被进一步干扰的情况下占用该坟地”。[3]
▲颜冻、陈送、林全、张亚满、杨皂及蔡鸭联名向总督陈情请政府制止注辇人在恒山亭挖土的签名档案
丁加奴王给陈送的信
陈送除了在直落亚逸一带的商业区投资地产及承包政府的赌税外,也经营货运。新加坡欧商由于不了解马来土邦的地缘政治及语言不通,不敢贸然和土邦进行贸易往来。这就给了华商如陈送扮演托运的角色。1830年代,马来半岛海域海盗猖狂。因此,托运是高风险的行业。1832年,陈送接受欧商查尔斯托马斯公司之托到丁加奴运一批货物来新加坡。于是陈送即包租丁加奴王的一艘帆船负责托运。1832年9月收到一封丁加奴苏丹稍来的来函,告诉他坏消息。陈送包租的帆船在甘马挽(位于丁加奴与彭亨之间)海域遭遇一群海盗,船长及两、三名船员被杀,船上满载货物包括咖啡、白胡椒及锡全部被抢劫一空。
私刑
1831年2月,一名富商太太在直落亚逸街一间陶瓷店无故以大石头砸破陈列的陶器。店主怒打富商太太及在两名友人协助下把她推到水沟里。富商太太的亲友深感受辱,因此坚持要将此案提交侨领陈送仲裁。听完案情后,陈送即刻掌掴店主耳光。陈送在仲裁前先请示代理辅政司波汉是否可以让他按照华人习俗审理此案。波汉不加思索就同意所请。陈送无视店主女婿以罚款代刑的求情及店主妻女跪求,判三人有罪,并在众人面前亲自执行鞭刑。
入土为安
陈送是新加坡开埠初期拓荒时代的特殊领袖人物,在黑白两道名气极大,甚至有人借用他的名来抢劫。1831年就发生类似案件:一名苏门答腊文岛华人甲必丹的儿子返乡回文岛,在新加坡逗留数日,就有人假借陈送之名说陈送要见他,结果在途中被抢。
1836年4月,新加坡医疗传教会彼得·帕克牧师在新加坡目睹陈送隆重的葬礼,他的目击报导如下:
1835年4月13日,这一天展示了新加坡历史上无与伦比的场景:一个华人守财奴陈送于4月2日去世,享年73岁。其葬礼在上午10点钟举行。由于它以不同的方式说明了中国偶像崇拜的特色,我对它的观察更为细致,我将对此进行更详细的叙述……
我没有跟着(出殡队伍)走,但接受了英国牧师的邀请,直接乘马车到一英里外的坟场去。那是在福建人坟山(恒山亭)的西北边。杂草最近已经被清理过,一条刚建的新路好让巨大纸扎图像(如灵厝、神像等)直通墓地。这里搭起了棚,供华人和欧洲人休息。在墓穴上方覆蓋着亚答遮篷。不久,送葬的队伍到了。灵柩被安放在墓穴上的两根木棍。在一阵敲锣打鼓、喧哗声中,棺木被放进一个槽里。[4]
随着陈送的去世,新加坡华社历史上绝无仅有的草莽英雄时代也宣告结束。
注释
[1]Straits Settlement Records (SSR) L4: Singapore: Letters to Bencoolen, 23.02.1821, p. 304.
[2]SSR, L14, ? .04.1823, p.27.
[3]SSR, A34, 24.02.1831, p. 3; 01.03.1831, p.3.
[4]Singapore Free Press, 14.07.1836, p.1.
(作者林孝胜为历史学者、曾任新加坡历史博物馆(今国家博物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