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之后,郑古悦等人才筹组鸣冤委员会。
1946年6月2日,新加坡集体鸣冤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假中华总商会举行被害者家属大会,与会者不下千人,当天通过组织大纲,并公举并37位委员:
郑古悦、杨纘文、庄惠泉、黄奕欢、蔡晖生、苏孝先、孙炳炎、李佩琼、潘醒农、林明芳、郭珊瑚、何瑞兰、许允之、吴瑞甫、曾心影、李振殿、洪永安、刘牡丹、王丙丁、叶玉堆、李友竹、孙崇瑜、符致风、林师万、吴育生、梁元浩、吴胜鹏、李亮琪、黄秉胜、杨惺华、陈岳书、陈锡九、李仰光、林守明、李合平、李杏珠,李球。当中林守明几天后辞职,职位由张芹生补替。
6月6日,新加坡集体鸣冤委员会假中华总商会举行首次会议,并复选职员如下:
正主席:郑古悦
副主席:杨纘文
正总务:庄惠泉
副总务:黄亦欢
正文书:蔡晖生
副文书:苏孝先
正宣传:孙炳炎
副宣传:李佩琼
正登记:潘醒农
副登记:林明芳
正调查:郭珊瑚
副调查:何瑞兰
正财政:林师万
在日本统治期间,新马两地人民被迫缴纳5000万奉纳金,集体鸣冤委员会提出追索奉纳金,以救济被害者家属。另外集体鸣冤委员会也将调查人民在日治期间之损失,这包括物质的损失如房屋、钱财等,以及人命伤亡向日本追索血债。据陈嘉庚在南桥回忆录所提供的数字,新加坡的财务损失多达67,610,000叻币,日军用票有270,820,000元。
日军用票即所谓的香蕉纸,就是日治期间所使用的钞票,英军登陆之后即刻宣布香蕉纸作废,许多家庭所持有的金钱即刻成为废纸。
后来新加坡政府接受日本的赔偿方案,即提供2,500万津贴,以及2,500万贷款,而政府将赔偿用在人民福利方面,受害者则没有获得任何赔偿。
集体鸣冤委员会主席郑古悦在1957年去世,他葬在武吉布朗坟场。
791
861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